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暨加工产业基地项目(一期第一批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巴马瑶族自治县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暨加工产业基地项目(一期第一批)
建设地点: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岩廷村旺圩屯西面
建设单位:巴马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9224.5m2(约673.5亩),总建筑面积约90000m2。全场共建设猪舍16栋(公猪舍1栋,配怀舍5栋,分娩舍5栋,保育舍2栋,后备舍1栋,隔离舍1栋和出猪舍1栋),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、1座沼气发电站、1间病死猪无害化车间、1座堆粪棚、3栋宿舍楼、1栋办公楼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5日
联系人:梁莫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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